《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于2006年10月12日经国办函[2006]8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正式批复实施。七年来,该规划为大同市的城市发展和建设提供了科学和系统的管理依据。期间,总体规划的实施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使得总体规划的某些内容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不适应性。在此背景下,大同市人民政府决定对现行总体规划中不适应新情况、新问题的内容进行修改,国家住建部以建规函[2012]47号文同意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目前,由大同市规划设计院承担的《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1年修改方案)已经基本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相关规定,大同市城乡规划局委托山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合对“《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1年修改方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进行公示:
一、总体规划修改的主要内容
1.城市规划区范围
城市规划区包括城区、矿区、新荣区、南郊区四个行政辖区及大同县的周士庄镇、倍家皂镇、党留庄乡、杜庄乡部分用地,总面积2437km2。
2.城市规模
人口规模:中心城区人口规模2015年控制在168万人;2020年控制在202万人。
用地规模:201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120.7km2,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为90.4m2。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195.0km2,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为96.5m2。
3.城市空间结构
大同中心城区构建“主副双城+产业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
主副双城:主城是指以御河为中轴,由河西老城和河东御东新区共同构成的大同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中心,其空间呈现“一轴双城”的格局;副城是指十里河西南的口泉区;
产业组团:指分布在主副双城外围的装备制造产业园、空港物流经济园、塔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新能源产业园、综合保税园、第一医药工业园和第二医药工业园等几个产业组团。
二、主管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主管单位:大同市城乡规划局;
联系人:孟菊
联系方式:0352-2539055;
通信地址:大同市城乡规划局总工办(云中路13号)
邮编:037006
传真:0352-253905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山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联系人:张浩 工程师;
联系方式:0351-6285926。
通信地址:太原市旱西门街5号中保大厦304房间
邮编:030002
传真:0351-6285926
电子邮箱:sxep66@sina.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规划区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现状调查;
(2)公众意见调查;
(3)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送审稿送环保部门审批;
(4)国家环保部门组织技术评审;
(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修改;
(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
2.主要工作内容:
(1)通过规划回顾分析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剖析现有城市环境问题;
(2)确定城市生态环境功能和目标,设置评价指标体系;
(3)对规划内容进行分析,分析城市空间结构与布局、土地利用的总体布局、产业结构与布局、基础设施布局等与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协调性分析,分析规划存在的环境不合理性;
(4)对城市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提出制约规划的因素,并进行相应调整;
(5)分析和预测规划实施的生态环境影响,并提出减缓影响的措施;
(6)环境管理、监测与跟踪评价;
(7)对规划进行经济社会环境的综合论证,并提出规划调整建议,促进城市科学发展。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规划了解程度和认可与否;
2.规划的实施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程度、范围和性质的认识;您认为本规划实施会给当地带来哪些主要不利影响?
3.您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4.您对城市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5.其他关于城市发展和环保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向主管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书面意见须明确表明为总规修改环评意见。联系方式见本公示内容第二条和第三条。
七、公示期限:
2012年7月12日-7月25日(10个工作日)
201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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