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城市路网和装备园区路网,市政府决定2011年新建十二条道路,现将征地、房屋征收(拆迁)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道路名称及征地、征收(拆迁)范围
1.长青路:道路呈东西走向,西起御河西路,东至兴和路,全长330米,规划红线宽8米。
2.黄花街东侧安置区横一路:道路呈东西走向,西起黄花街,东至御河西路,全长510米,规划红线宽24米(纵一路以西为18米)。
3.黄花街东侧安置区纵一路:道路呈南北走向,南起操场城街,北至北环路,全长640米,规划红线宽18米。
4.农牧机械厂安置区北都街南一路:道路呈东西走向,东起御河西路,西至友谊街,全长530米,规划红线宽15米。
5.金盾街:道路呈东西走向,东起御河西路,西至永泰南路,全长1.12公里,规划红线宽18米。一期先建设友谊南街向东、向西各180米。
6.南环东延北一路:道路呈东西走向,东起文瀛路,西至文兴路,全长2.35公里,规划红线宽30米,两则绿化带宽各10米,共50米。
7.云州街延伸段:道路呈东西走向,西起经十二路,东至经二十九路,全长2.54公里,规划红线宽50米,两则绿化带宽各15米,共80米。
8.装备园区经十二路:道路呈南北走向,南起云州街,北至纬七路,全长1.7公里,规划红线宽30米。两则绿化带宽各10米,共50米。
9.装备园区经十路:道路呈南北走向,南起纬二十二路,北至纬七路,全长910米,规划红线宽20米,两侧绿化带宽各10米,共40米。
10.装备园区经十一路:道路呈南北方向,南起纬二十二路,北至纬七路,全长910米,规划红线宽20米。两侧绿化带宽各10米,共40米。
11.装备园区纬十八路:道路呈东西走向,东起经十二路,西至经五路,全长1.28公里,规划红线宽20米。两侧绿化带宽各10米,共40米。
12.装备园区纬十九路:道路呈东西走向,东起经十二路,西至经五路,全长1.28公里,规划红线宽15米,两侧绿化带宽各10米,共35米。
二、建设单位:大同市市政建设发展公司
三、征地、征收(拆迁)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苗木、坟地和集体土地,由所属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实施征地、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电力等管线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迁移。
四、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有证建筑不予补偿,其他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五、上述范围内国有划拨土地无偿收回;已出让土地尚未开发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收回;农村集体土地,道路占用的按市政道路征地标准征用,绿化用地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格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村民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七、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苗木、坟地及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携有效证件,于2011年3月31日前到所在县、区人民政府现场设立的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并搬迁、拆除(拆迁)完毕。
八、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主动配合,确保道路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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