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检察机关推动整治“网约型宾馆”安全隐患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近日,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内各种网约房进行了摸底调查,对个别存在安全隐患的“网约型宾馆”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该院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位于平城区昌宁街南侧的一家旅店,通过美团等线上平台发布招租信息揽客,为顾客提供日租或长租住宿服务,是典型的“网约型宾馆”。但该旅店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未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便擅自营业,存在公共场所卫生安全隐患。同时,因其经营模式特殊,具有开放性、服务性的特点,极易助长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为此,该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促使未办理相关手续的“网约型宾馆”得以积极整改,确保了社会公共利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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