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为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提升厅直单位班子成员和机关公务员对《民法典》侵权责任条款的理解,打造商务领域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省商务厅举办了《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专题讲座,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的刘媛律师受邀进行专题讲解。
此次讲座同时作为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一并安排。厅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厅机关全体公务员聆听了讲座。张文一级巡视员主持讲座,他在总结讲话中强调:
一、《民法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生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的学习已列入山西省和商务部“八五”普法教育规划,大家要高度重视民法典的学习。
二、《民法典》是我们起草经济合同或协议的依据,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商贸活动中,要学法用法,特别是在签订商贸合同与协议时要遵守《民法典》的规定,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经济社会秩序。
三、厅直各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和机关各处处长是本单位或本处室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本单位、本处室学法用法、知法守法工作,为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法治政府的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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