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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我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及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政策

网络编辑 太原 2021-09-11 13:13:27 0 乡村 工作队 群众

  

  8月17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玉宏,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建成,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处长、二级巡视员丁志刚,介绍我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及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马学英:

  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开局起步之年,中央和国家层面相继出台30多项政策文件,省级层面也跟进制定相应贯彻落实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7月份,我省先后出台《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对我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驻村帮扶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

    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内容,今天我们邀请到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玉宏,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建成,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处长、二级巡视员丁志刚,请他们介绍有关情况、进行政策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玉宏作介绍。

  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玉宏: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各位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衷心感谢大家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高度关注、真诚帮助和大力支持!

    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后,“三农”工作重心转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阶段。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开局之年,中央和国家层面相继出台30多项政策文件,省级层面也跟进制定相应贯彻落实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可以说,政策出台多、涉及领域广,涵盖内容新、落实要求严。为帮助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学习研究政策、了解掌握政策,在实践中更好地贯彻落实政策,我们将陆续向大家介绍这些政策出台的有关情况和主要内容。今天主要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及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为主题,向大家介绍三个方面的政策文件。

    一、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

    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是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首要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都对做好这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5月16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同意,7月17日,我省出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是紧盯易返贫致贫人口,聚焦可能引发区域性、规模性返贫致贫的风险点,健全机制,多方预警、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核心内容,是健全“监测、帮扶和保障”三大机制,构建具有我省特色的“三四五六”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体系,指导市县将这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三”是瞄准三类监测对象,就是紧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残因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这“三类户”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

    “四”是采取四方监测预警办法,就是综合运用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舆情信访研判四种监测方法,深入核实并发现监测对象。

    “五”是强化五项责任落实,市县主体责任,就是压紧压实市县党委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纳入对市县党委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领导帮扶责任,就是落实省领导联系帮扶、单位包村帮扶、驻县大队长统筹帮扶、驻村工作队具体帮扶的“四级帮扶”体系,推动防返贫工作层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就是相关部门特别是“三保障”部门根据职责做好信息预警、数据比对和行业帮扶,共同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落实,切实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结对帮联责任,就是对筛查出来的监测对象,组织县乡干部结对帮扶,从对象认定、精准帮扶、风险消除等方面进行全过程跟踪、全方位服务,确保脱贫的稳定性有效性。属地救助责任,就是鼓励有条件的市县特别是重点帮扶县设立应急救助基金,对因突发事故造成临时性困难的农户给予紧急救助、重点帮扶。

    “六”是筑牢六道帮扶防线,就是抓产业发展提升经营性收入,筑牢产业帮扶防线,重点落实好小额信贷、农产品价格险和灾害险。抓务工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筑牢就业帮扶防线。抓政策落实稳定转移性收入,筑牢“四个不摘”政策防线。抓资产管理提高财产性收入,筑牢资产保障防线。抓重点人群强化保障兜底,筑牢社会保障救助防线,落实好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残疾人补贴以及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抓重点区域强化搬迁后扶,筑牢搬迁后扶产业就业保障防线,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二、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

    易地搬迁是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头号工程。“十三五”期间,全省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2万人,同步搬迁11万人,共搬迁47.2万人,建设集中安置区1122个。搬迁群众是最容易发生规模性返贫的特殊群体,集中安置区是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重点区域,搬迁后扶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强调要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多渠道促进就业,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搞好社会管理,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4月1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乡村振兴局牵头组织2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7月1日,我省乡村振兴局、省发改委联合23个部门印发我省《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

    我省《实施意见》主要是围绕实现“六个好”目标,明确了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政策措施。

    一是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实现稳定脱贫好。把搬迁集中安置区作为防止规模性返贫的重点区域,对安置区易返贫人口实行常态化监测,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落实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二是促进搬迁群众更充分更稳定就业,实现就业创业好。强化搬迁群众就业信息动态管理,通过外出务工输送一批、就地就近就业一批、公益岗位援助一批、以工代赈安置一批、自主创业扶持一批和技能培训提升一批等“六个一批”的措施,支持搬迁劳动力稳定就业增收。

    三是推动后续产业可持续发展,实现产业发展好。优先支持安置区发展产业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安置区发展乡村旅游和景观农业、观光体验、文化休闲、健康养生等新业态,鼓励引导社会各界以消费帮扶带动搬迁群众产业增收。

    四是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实现配套保障好。结合新型城镇化战略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一体规划、统筹推进城镇安置区、农村安置区基础设施与基本公共服务的配套完善。

    五是强化社区治理促进社会融入,实现惠民服务好。在大中型安置点提供户籍管理、就业、就学、就医和社保、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构建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社区组织体系;对安置区实行网格化管理,不断完善社区治理机制。

    六是保障群众权益推进生态宜居,实现人居环境好。支持安置区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打造生态宜居环境示范工程。搬迁群众原有各项农牧业补贴和生态补偿政策保持不变,社会保障权益保持不变。

    围绕实现“六个好”目标,要求省市县健全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机制,推动相关部门细化落实后续扶持政策,将“六好达标”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范围。

    三、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

    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经验,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强调,要坚持和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等制度,并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进行完善。5月1日中办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后,省委组织部牵头,乡村振兴局配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经省委同意,7月10日以省委办公厅文件印发。

    《实施意见》明确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总体要求是,严格落实脱贫地区“四个不摘”的要求,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优化驻村力量、调整选派范围、拓展工作内容,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逐步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选派范围是,面向“六类对象”因村制宜选派——

    第一类是向脱贫户20户以上的脱贫村选派,一村一队、一队三人,全省共向5588个村选派了工作队,脱贫户20户以下脱贫村,由临近村工作队兼顾;

    第二类是向脱贫人口100人以上的易地搬迁安置村(社区)选派,一点一队、一队三人,全省共向725个安置点选派了工作队;

    第三类是向党组织软弱涣散的脱贫村,整建制选派党组织领导班子,每村三人;

    第四类是向乡村振兴示范村及其他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选派第一书记;

    第五类是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乡镇选派工作队,全省共向437个乡镇选派了工作队;

    第六类是其他类型村,由各地根据实际选派。全省共选派7066支工作队、22338名驻村干部,其中第一书记7144名。

    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职责任务,主要是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强村级班子,增强政治功能。重点是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管理制度,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创业,培育村级后备力量。

    二是巩固拓展成果,推动强村富民。重点是做好“三保障”问题常态化动态排查整改、易返贫致贫人口常态化监测和帮扶,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做好脱贫人口技能培训、稳定就业等工作。

    三是提升治理水平,培育文明新风。重点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四是为民办事服务,提升幸福指数。重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落实党的惠农政策,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谢谢大家!

  马学英:

    谢谢张玉宏局长的介绍。

    接下来,开始回答记者提问。请各位记者在提问前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的名称。

  山西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记者:

    在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识别方面,我省有哪些具体的措施,能够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张建成:

    感谢记者的提问。精准识别监测对象是做好防返贫工作的重要前提。我们在总结脱贫攻坚期间精准识别扶贫对象有效做法的基础上,构建了“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舆情信访研判”多层次多渠道的监测体系,确保监测对象能够快速、准确纳入监测和帮扶范围,努力做到不让一人、一户落下。

    第一种方式是农户自主申报。就是我们在原有农户直接递交书面申请的基础上,考虑到农村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结合脱贫攻坚期内建立的脱贫人口大数据平台,拓宽到村级微信群、针对脱贫人口的手机APP,以及原有的扶贫监督举报12317电话服务等自主申报方式。从7月份正式开通手机APP和12317服务热线以来,已收到160余条申请信息。

    第二种方式是基层干部排查。这看似“笨办法”,实则最有效。就是通过驻村工作队、农村第一书记、乡村干部日常走访、每月常规排查、每年集中排查(每年至少一次)等,及时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第三种方式是部门筛查预警。我们要求各市县建立健全并落实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协调议事机制,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对接,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及时将预警信息反馈基层核实。通过省市两级不定期,县级按季度开展信息比对筛查,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今年上半年,我们收到省医保局、省残联提供的因病因残返贫致贫风险线索3万余条,核查确定监测对象3000余人。

    第四种方式是舆情信访研判。就是通过群众来信来访、媒体报道等渠道,收集返贫致贫风险预警信息,研判核实是否属于返贫致贫风险线索。这也是对监测预警的一种有效补充。

    总之,通过这样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多渠道多方式互为补充、相互协同的办法,全方位预警,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守好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谢谢。

  山西广播电视台经济与科技频道记者:

    搬迁群众进城入镇后,生活环境发生明显变化,吃穿住行等生活费用明显增加,面临的突出问题就是解决好收入来源和稳定增收的问题。请问在这方面,我省有哪些支持政策和具体的推进措施,能够帮助搬迁群众实现“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目标?

  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玉宏:

    感谢记者的提问。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涉及产业发展、就业帮扶、社区治理、权益保障、公共服务等多个方面,在不同阶段,后续扶持的重点难点会有所不同。当前来讲,帮助搬迁群众实现稳定增收是后续扶持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方面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政策措施。

    一是产业帮扶带动增收。支持有条件的大中型安置区完善提升、新建配套产业园区,引进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订单生产、生产托管、产品代销和保护价收购等方式,多渠道带动搬迁群众增收。要求各地有计划地在安置区周边规划布局特色产业发展项目,优先把安置区产业发展项目纳入“十四五”乡村振兴项目库。挖掘安置区周边历史、生态、文化和民俗等资源,发展景观农业、文化休闲、健康养生等新业态,让搬迁群众在产业融合发展中享受红利。

    二是就业帮扶带动增收。这是增收最见效最直接的办法措施。在精准掌握搬迁劳动力年龄结构、技能水平、就业意愿、就业状态等基础信息的基础上,主要采取“六个一批”的就业帮扶举措,就是——

    外出务工输出一批。瞄准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主动对接重点用工企业,加大省外务工输送力度。

    就地就近就业一批。持续打造“企业+扶贫车间”共同体,对接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将生产线或加工点向集中安置区倾斜。800人以上的安置区配套建设产业园区,800人以下的安置区配套建设车间工坊。对因照顾家庭等原因无法离乡、无法外出的,鼓励和引导当地企业、帮扶车间等用人单位吸纳他们就地就近就业。

    公益岗位安排一批。要求各地在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项目,特别是生态护林和光伏电站运维管理时,统筹开发公益岗位,为搬迁群众特别是弱劳动力、半劳动力提供就业援助。优先安排零就业搬迁家庭劳动力。

    以工代赈安置一批。积极组织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参与以工代赈工程项目建设并获得劳务报酬。

    技能培训提升一批。组织有培训意愿的搬迁劳动力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加大订单式、定向式、项目制培训力度,应培尽培、愿培尽培。

    自主创业扶持一批。通过在安置区周边建立集贸市场,盘活安置区配套商业用房和公共服务用房等,引导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搬迁群众实现自主创业。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对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担保贷款给予贴息支持,支持创业带动就业。

    通过“六个一批”,确保外出务工能够稳岗就业,留在当地能有就业门路。

    三是权益保障促进增收。搬迁群众享受的迁出地、承包地、山林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耕地地力保护等农牧业补贴和生态补偿按现行政策执行;城乡居民医保、养老、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保权益保持不变;原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的权益保持不变。合理利用旧村土地资源,通过土地流转与生产托管,尽可能拓宽搬迁群众增收渠道。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

    7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其中特别提出要防止因灾返贫。近期,我省部分地区也出现了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在防止因灾返贫方面,我省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张建成:

    感谢记者的提问。今年入夏以来,我省多地出现暴雨和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部分地区出现洪涝地质灾害风险,给防返贫工作带来了挑战。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蓝佛安省长在省政府常务会上提出明确要求,贺天才副省长就防范化解因灾返贫致贫作出专门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坚决绷紧防止因灾返贫这根弦,密切关注洪涝地质灾害影响,一刻也不能放松。强调要加强分析研判、工作调度,统筹力量集中帮助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在保就业、保产业,保障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最大限度防止因灾致贫返贫。省乡村振兴局专门印发《通知》,就做好防范洪涝灾害防止返贫致贫做出安排。我们组织各市县全面摸排洪涝灾害对农户产生的影响,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各级乡村振兴部门配合相关行业部门,帮助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稳岗就业,落实好各类保障政策措施,防止因灾出现收入骤减,导致返贫致贫;对受损的产业扶贫项目、帮扶车间、光伏电站等扶贫资产,及时修复重建,继续发挥作用;对因灾陷入严重生活困难的农户,落实好临时救助等政策措施,保障他们基本生活,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目前各市县正逐村逐户排查灾情受损情况,核实确定监测对象,并跟踪落实帮扶措施,确保不因灾而返贫致贫。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

    搬迁群众进城入镇后,打破了原有的血缘、亲缘、地缘关系,相互之间都不了解,融入新环境、适应新生活难度较大。请问在易地搬迁安置社区治理和社会融入方面,我省有哪些针对性的措施?

  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玉宏:

    感谢记者的提问。我们说“搬得出、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其中“稳得住”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搬迁群众在新社区能住得习惯、能融得进去,所以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就成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的一个重要环节。这方面我们有四项举措:

    一是健全社区组织体系。就是在城镇集中安置区实行城市社区治理、在农村集中安置区实行乡村社区治理,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构建完善以党组织为核心、居委会为主体、群众组织为辅助、物业管理为补充的社区组织管理服务架构,建强建优基层党组织。“十四五”期间,我们为建档立卡搬迁人口100人以上的安置区都选派了第一书记和驻点工作队。

    二是完善社区治理机制。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由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把基层党组织建在网格上,统一划分安置社区(村)综合网格,明确网格管理服务事项,发挥原村“两委”干部作用,健全街道、社区居委会、网格长、楼长、单元长为重点环节的社区治理体系,将基层组织的优势转化为社区治理的优势,不断提升社区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优化社区服务格局。基层党组织整合资源为群众提供服务,在搬迁安置区建设“一站式”服务大厅,为搬迁群众提供物业、就业、养老、调解和文体服务,做到应急管理、就业推进、志愿服务、信访调解、养老衔接、权益保障等“六个到位”。确保搬迁群众议事有组织、办事有地方、纠纷有人管、困难有人帮、活动有场所。

    四是有效促进社会融入。强化搬迁群众感恩教育和公德意识,开展星级文明户、道德模范评选。通过设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推进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帮助融入新环境、过上新生活。谢谢。

  人民网记者:

    刚才介绍到,目前我省有7066支驻村工作队、2.2万余名驻村干部,如何有效管理好这支帮扶队伍,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在支持他们“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方面,我省有哪些保障和激励政策?

  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处长、二级巡视员 丁志刚:

    感谢记者的提问。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干部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条重要经验。多年来,我省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和办法,目前做了进一步完善。主要有4方面——

    一是机构专管。省市县各级都设立由党委组织部长为组长、政府分管农业领导为副组长的干部驻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

    二是实行双重管理。建立并认真执行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派出单位、驻县大队长、驻乡镇工作队长、包村工作队长、驻村工作队长进行直接管理,县级驻村办和乡镇党委进行属地在编管理。

    三是暗访督导。省级定期暗访通报,市县不定期暗访通报,对不胜任的驻村干部约谈派出单位或召回。

    四是从严考核。省级对11个市、202个省直帮扶单位、36名驻县大队长进行年度考核,市县分级对其所派出单位考核,对驻村干部属地考核,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本人评先评优、晋级晋升依据。

    对驻村帮扶队伍,多年来,我省也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保障激励政策和举措,目前做了进一步完善。

    一是政治上关心,驻村干部年度考核优秀比例达到20%,不占派出单位指标,享受单位同等考核待遇。对干出成绩、群众认可的优先重用。每2年表彰一批驻村帮扶模范单位、模范个人。

    二是工作上支持,驻村干部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全脱产驻村帮扶。派出单位和县、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驻村干部每年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培训。

    三是待遇上保障,驻村期间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省财政为省派第一书记每人每年安排1万元工作经费,为驻原36个国定贫困县省派工作队每县每年安排10万元工作经费。市县按一定标准为本级驻村干部安排工作经费。派出单位按实际在岗天数参照同级差旅费中伙食补助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安排交通、通信补贴,可利用公用经费等列支用于改善驻村人员的住宿、租房、取暖的经费。每年安排定期体检,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可参照所在地区同类同级人员的地区性津贴标准给予相应补助。

    四是心理上关怀,乡镇党委经常与驻村干部谈心谈话。派出单位加强联系,掌握思想动态,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谢谢。

  马学英:

    非常感谢省乡村振兴局、省委组织部三位负责同志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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