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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培训遇陷阱 合同是最有力的证据

网络编辑 太原 2021-07-31 20:49:57 0 宋体 校外 合同
在7月2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合同签订不规范的情况,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合同是最有力的证据,消费者一定要保护好。   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迅速,市场竞争激烈。很多机构为了能够招揽更多生源,不惜夸大自身的业务能力和师资力量,存在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超前超纲培训、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等行为,涉及校外培训机构如交费容易退费难等投诉居高不下。   为了解决教育培训机构退费难以及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中小学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的问题,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2020年6月,教育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也再次重申并明确线上培训机构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是在不损害一方利益的前提下,站在家长或学生的角度,对具有更高交易话语权的教育机构加以约束,有效防范其利用自制格式合同推责甩锅、损害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的问题,杜绝了以往培训合同存在的“霸王条款”。   今年7月7日开始,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各培训机构执行政策情况进行的专项检查显示,大部分培训机构都能使用《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但依然存在合同签订不规范的情况。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消费者,“要考虑好自身的需求,如果有条件先试听一下相应课程,然后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作出选择,不要看了广告宣传或听了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就匆忙付款。”   专家建议消费者无论签署纸质还是电子版用户合同,都应该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同时,消费者要仔细阅读各项条款,了解清楚退款条款等细节,经营者除了要以显著的方式在合同里注明相关核心条款外,还要对消费者履行明确告知的义务。   此外,消费者要保存好票据、沟通承诺的微信记录等证据,尤其是合同,以便日后维权之需。不少培训机构在消费者维权过程中会以种种理由将培训合同收回,导致消费者后续维权过程陷入被动状态。“合同是最有力的证据,消费者一定要擅于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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