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全省51宗“标准地”不标准问题整改点对点帮扶暨工作推进会。会议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标准地”改革相关要求,对照全省开发区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整改清单,采取细致、有效措施,扎实推进51宗“标准地”不标准问题整改销号工作。
会议听取各开发区就未完成区域的环境影响评价、洪水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各相关厅局业务指导员现场“点对点、一对一”帮扶答疑,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工作路径,并要求有关责任单位限时整改到位。
会议强调,“标准地”改革是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资源要素市场配置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全力推动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标准地”改革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就“标准地”改革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分管领导多次安排“标准地”改革相关具体工作,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将改革工作做细做实。二要全力抓好整改。相关9个开发区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快抓好抓实区域评价工作,确保8月中旬前完成“标准地”不标准问题整改销号工作。三要紧盯目标任务。全省工业类开发区今年年底前至少出让一宗“标准地”,出让“标准地”宗数占本开发区出让工业用地的比重不低于80%。各开发区要自加压力,确保按时高效完成改革任务。
厅相关处室局,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地震局相关处室局,相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和相关开发区管委会的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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