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中午,盂县法院执行局李玲局长、柳春林政委带队,与案件承办人、法警一行来到南苌池村,现场办理在申请执行人韩某与被执行人赵某、张某排除妨害案件。
日前,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一起村民房地产纠纷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赵某、张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韩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此,盂县法院执行局多次开会研讨此案的解决方案。通过他们和承办人深入细致释法说理和教育疏导,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赵某、张某同意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三日之内由盂县法院寻找的施工队按照修缮方案修缮,至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盂县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千方百计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年初他们同时在诉讼服务中心、民事审判和执行局等推出便民利民20项措施,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受到广大群众的交口称赞。
盂县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推出9项便民利民措施:一是在窗口设立党员先锋模范岗,带动整个团队的提升专业服务水准;二是设立诉前调解绿色通道,缩短当事人的诉讼周期;三是设置律师验证终端;四是调诉中心在现有两个调解室的基础上再修建两个调解室,扩充调解区域,并返聘三名退休法官专职从事调解工作;五是成立信访集中处理中心,专职专人从事判后答疑、信访接待;六是为当事人设立专岗导诉台;七是设立便民服务区;八是设立法治宣传角;九是提供多元调解APP、自主立案台、跨越立案服务等多元化智能服务。
同时,该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也推出了9项便民利民措施:一是成立后的少年法庭,庭审过程适用具备柔性化特征的“圆桌审判”模式;二是加大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和庭审直播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三是推行电子送达;四是对出庭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利用“移动微法院”等新媒体进行远程视频开庭;五是对涉及相邻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案件承办人必须对现场进行勘验,确保审判结果公平公正;六是对婚姻家庭类民事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在其人身安全受到恐吓、暴力等威胁时,在第一时间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七是推行要素式审判和类案检索,确保审判公正高效,同案同判,提高司法公信力;八是盂县法院与自然资源局、环保局等行政机关建立联动机制,提高行政机关执法能力;九是加大对特殊群体的保护力度。
在此基础上,盂县法院执行局为了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推出2项便民利民措施:一是设立执行服务中心窗口,公开办案、执行全过程信息,解答对执行业务知识的咨询,向当事人推送智慧执行APP(当事人公众端),落实主管、局领导每周工作日接访制度。二是充分运用智慧执行APP,进一步解决“人难找物难查、信息沟通不顺畅”等执行问题,让当事人更加便捷地获取执行节点信息,联系执行法官,执行法官通过智慧执行APP对当事人留言及提供的线索及时办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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