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市纪委监委召开“清廉乡村”建设(郊区)观摩暨全市“清廉乡村”建设部署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师旭明参加观摩并讲话。会议印发了《阳泉市纪委监委关于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各县(区)纪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部分村党组织书记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观摩了郊区旧街乡南沟村、荫营镇后沟村、西南舁乡咀子上村和河底镇程庄村、固庄村“清廉乡村”建设情况,一致认为,郊区“清廉乡村”建设站位高、定位准、思路清、举措实、有特色、有亮点,特别是5个观摩点各具特色、各有千秋;纷纷表示,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学习借鉴郊区经验,全面推进“清廉乡村”建设。
师旭明在讲话时指出,各级党委、纪委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上来,全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推动农村基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持续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完善基层治理新体系,全力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
师旭明要求,各县(区)、乡(镇)、村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大胆思考、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围绕市纪委监委指导意见提出的“六有”标准,制定各具特色的“清廉乡村”建设路线图,切实做到坚持党的领导,班子建设有活力;规范权力运行,治理效能有提高;强化集中监管,“三资”管理有平台;聚力乡村振兴,集体经济有发展;聚焦乡村文明,清廉文化有阵地;突出因村施策,百花齐放有特色。在此基础上,各县(区)要选择一定数量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制定具体目标任务、推进举措、评价指标、量化标准,努力打造出一批“清廉乡村”亮点特色村。
师旭明强调,在推进“清廉乡村”建设中,各县(区)、乡(镇)、村要注重继承发展、要素叠加、齐抓共建,抓重点、破难点、出亮点,切实做到“五抓五新”,即:抓班子建设,基层组织有新作为;抓矛盾化解,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抓“三资”管理,促进产业振兴新发展;抓移风易俗,营造乡村文明新气象;抓权力监督,巩固制度建设新成果,以“清廉乡村”建设实实在在的成效,为阳泉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业农村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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