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耕石堂篆刻艺术工作室负责人李刚为我市18名公安英烈篆刻“英雄印”
把英烈精神“刻”在心里
“2021年9月7日,市公安局郊区分局二级警长史小兵永远地倒在工作岗位上,我把他的名字刻在石头上,更想把他的故事刻在每个阳泉人的心里。”近日,阳泉耕石堂篆刻艺术工作室负责人李刚拿着那枚系着黄色流苏、被称为“英雄印”的红石头,感慨地说,“我们民族对英雄的其中一种纪念方式就是‘勒石以铭’,通过这种方式纪念史小兵同志,既是我的责任,更是我一份重重的承诺。”
每一个名字都代表着一个不朽的生命。这枚刻着“史小兵”名字的小小印章,包含着李刚对英雄的无限崇敬,更是他做公益的一份初心。
时间倒回到2017年9月25日。当天上午,市公安局举行了一场别样的捐赠交接仪式,由阳泉耕石堂篆刻艺术工作室制作完成的组印《阳泉公安英烈录》原石印章交接至市公安局。这套篆刻作品共包括有印章17枚、印兑1册,上面镌刻的是市公安局建局以来因公牺牲的17位英烈的名字。
“我们受英烈事迹的感召,主动与市公安局联系,将英烈的名字和简要事迹镌刻成印,并在第4个烈士纪念日到来之际,无偿捐赠给市公安局。”说起这件事,李刚记忆犹新,“当时得到了市政协、市公安局、民盟阳泉市委等多家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我们也深受鼓舞。”
从选购石材、设计包装,到摹写印稿、篆刻名录、拓制边款,李刚制作这套《阳泉公安英烈录》篆刻作品历时100多天。17枚印章全都是寿山石材质,采用长6.5厘米、宽2.5厘米的方形制式,颜色均为英雄红,印纽顶配黄色流苏,庄严肃穆中不失高雅华贵。
值得一提的是,在《〈阳泉公安英烈录〉篆刻作品捐赠书》上明确写着:此次捐赠为永续捐赠,即在此次捐赠之后,若阳泉市公安系统再出现英烈,阳泉耕石堂篆刻艺术工作室当无偿为英烈继续补篆名录。“我是这套篆刻作品的出品人,也是这项公益事业的唯一责任人,只要我的身体条件允许,就会对捐赠的永续工作负责。”李刚是这么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近年来,李刚始终热心公益,在近期得知史小兵因公牺牲的故事后,主动启动了补篆名录的工作。为了挑选到与此前《阳泉公安英烈录》篆刻组印相同材质的寿山石,李刚多番寻找,最终找到了成色材质匹配度极高的石料作为原料,以阳刻入印,凸显英雄的阳刚之气。其余边款则铭刻人物事迹简介,同时印纽顶配以相同的黄色流苏。篆印整体造型如竖立的方碑,彰显着公安英烈的无私与刚毅。
勒石为记,深切缅怀。李刚认为,篆刻本身就有金石之美,以刻印的方式记录英烈名字,既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更是一项需要坚持下去的事业。“英烈为国捐躯舍生取义,后人饮水思源缅怀先烈。他们的英名将永远被人们铭记,他们的精神将永远被后人传承。”李刚说,“之后,我也将持续关注这项公益事业,为更好地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贡献一份力量。”(郑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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