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盂县应急管理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大执法力度,敢于对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亮剑”。今年一季度,盂县应急管理局立案查处案件13起,首次对两家非煤矿山企业法人和实际控制人执行了“双处罚”。
对于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双处罚”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的权利。1~3月份,盂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7家企业、8起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执行了“双处罚”,其中涉及煤企5家6起、非煤企2家2起、责任人员14人,合计处罚企业44万元、相关责任者8.6万元。此举彰显了法律权威,强化了安全保障,有效促进了全县各行业领域依法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今后,盂县应急管理局将继续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以依法重拳整治“三违”行为与安全隐患为重点,对矿山企业瓦斯超限、未取得证件、未完善手续私自组织生产等违法行为,一律立案从严处罚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增加企业违法成本,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责任,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除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措施、管理办法和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危险作业等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安全形势稳定。(赵荣生 侯节)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www.shanxidayuan.com/gsyl/yangquan/43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