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省公安厅联合对2021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平定县检察院获评表现突出集体,第一检察部主任闫淑青获评表现突出个人。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平定县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平定县公安局密切配合,聚焦重点,精准打击,坚决严惩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共批准逮捕污染环境案6件9人,提起公诉4件52人。在案件办理中,平定县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迅速行动,成立专项工作组,积极协同公安机关、环保部门等展开全方位排查,引导侦查,形成工作合力。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平定县检察院将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到办案中。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对其污染环境的犯罪事实全部认罪认罚,并主动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最大限度分化了犯罪,减少了社会对立面,既节约了司法资源,也促进了社会矛盾的化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平定县检察院将自觉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检察工作之中,继续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工作衔接机制,持续保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此类环境违法行为,用检察担当守护绿水青山。(郝文蕊 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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