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矿区法院首次引入听证程序召开了一次别开生面的审委会。
听证会中,原、被告双方代理律师参加,来自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监委、区检察院、区信访局的各界代表受邀列席。承办法官向审委会汇报基本案情、事实认定。原、被告代理律师就法院案件审理程序、认定事实以及法律适用陈述意见。列席会议的各界代表认真听取了承办法官和律师的发言。听证会后,原、被告代理律师及其他参会代表退席,审委会委员对案件进行了深入而又热烈的讨论。
此次邀请案件诉讼代理律师、各界代表参加审委会听证会,是矿区法院探索创新审委会模式的积极尝试,一方面可以促使承办法官更全面、更客观、更理性地汇报案件,最大限度地解决审委会委员亲历性问题,有利于审委会委员更深入了解案件,强化内心确信,切实保障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另一方面可以让案件审理工作更公开、更阳光,自觉接受来自各方的监督制约,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与质效提升。
审委会听证会既能为诉讼参与人提供直接向审委会委员陈述的机会,同时也可以监督承办法官是否准确完整地向审委会汇报案情,有助于消除各方对审委会讨论决定案件裁判结果的不信任感。
今后,矿区法院将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创新审委会运行机制,不断提升裁判公信力,促进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杜燕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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