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定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督促平定县税务局依法履职尽责,合力追缴企业拖欠税款80余万元,有效保护了国有财产的安全。
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平定县某公司存在欠缴增值税的行为,当即立案并积极与平定县税务局磋商,督促其依法及时对该公司的欠缴税款予以追缴,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平定县税务局收到磋商意见书后,立即采取催缴、发布欠税公告等多种措施督促该公司及时缴纳税款。
为促使所欠税款早日追回,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同步开展对欠缴单位释法说理工作,向其说明欠缴税款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随后,该公司积极筹措资金,缴纳欠缴增值税80余万元,并按规定缴纳了滞纳金。经平定县人民检察院跟进调查,该公司欠缴税款及滞纳金已全部缴纳完毕,目前已无欠款。
该案的成功办理,保障了国有财产不受损失,有效维护了税法刚性,推动了社会综合治理,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下一步,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与税务机关加强沟通交流,深化检税合作,最大限度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努力当好国有财产的守护人。(陈晶茹 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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