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利执结张某夫妇与太原市下辖某区政府征收补偿一案,随着被执行人一次性将最后一笔执行款支付到位,该院承办的“三晋执行利剑”活动期间153件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全部执结,受到省活动领导组好评。
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是省委政法委、省高院从5月18日起在全省开展的“三晋执行利剑”集中攻坚行动五类重点案件之一,建立了专项通报督查制度。
活动期间,市中院共受理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153件。根据省高院关于行政案件实施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的决定,市中院管辖太原市政府及其下辖的各县区(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的审理和执行。153件案件中,管辖区域为太原市及其下辖县区(市)政府为被执行人的占90%以上。活动开展以来,市中院坚持政治站位,积极服务省城工作大局,多措并举,奋力推进。
工作中,市中院积极与涉党政机关执行案的有关县区(市)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耐心细致释法明理,宣讲中央和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关于对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的指示精神,引起了有关县区(市)政府的充分重视,表示想方设法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当好遵法守法、诚实守信的表率,坚决避免“法律白条”在政府部门出现。
根据案件的难易简繁程度,市中院执行局建立了“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分类实施精准发力”工作机制,逐案攻坚、整体推进。7月15日,市中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带队,组成若干个执行小组,分别赴省城有关县区(市)政府,督促其加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个别有能力履行而迟迟不主动履行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发出《预罚款通知书》和《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告知书》,要求其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使案件顺利得到执结。(赵春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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