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稷山县纪委监委经过多次研究,制定了《常态化疫情防控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试行)》,绘制了把疫情防控监督放在 第一位 、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的 路线图 。
《制度》共8章34条,对制度出台的背景、指导思想以及工作原则作了说明。对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监督、机关日常管理、责任追究等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对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监督检查,在人员数量、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谈话对象疫情防控风险评估、参加会议、现场查看相关资料、走访座谈、明察暗访、民意调查等8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制度》对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审查调查,在人员数量,疫情防控政策要求, 走读式 谈话场所,采取讯问(询问)调查、留置、查询、冻结、鉴定、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措施及宣布处分决定工作等14个方面作出明确规范。对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巡察监督工作及机关公共场所防疫、人员请假报备等日常管理予以细化,建立工作人员 三码 信息登记台账,动态掌握机关干部健康状况、旅居史及其他异常情况,严格按照程序分类处置。
目前,稷山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聚焦疫情防控6个方面32个突出问题,聚焦管控政策精准精细执行落实情况,深入全县各交通卡口、重点场所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纪检监察工作顺利开展。(高晓丽 苏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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