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财经6月7日电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日前发布《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课程预付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两种收费方式:一是鼓励机构采用“一次(一课)一结”的即期交易方式;二是预先存入存管银行培训费的预付费方式。
示范合同试行征求意见稿显示,培训机构不得使用培训贷款方式收取费用,预收费用须全部进入培训机构收费专用账户,并根据属地监管部门要求,通过银行全额纳入监管范围。(完)
【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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