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恐吓未成年人“赚”零花钱 男子非法获利上万元被判刑
正义网扬州12月7日电(通讯员王雪纯 吴蔷)一男子多次恐吓未成年学生借机拿走他人手机,并多次到小区单元门口盗窃电动车,非法获利1.3万余元。近日,经江苏省宝应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汤某某因犯盗窃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
2020年11月17日,汤某某来到某职业技术学院,看到“比较好欺负”的学生范某,便尾随其到一个偏僻的巷子里,并拦住范某去路。“我听人讲你在扬州做老大?在我地盘上你胆子挺大啊!”范某看到汤某某的打扮心生畏惧,多次说自己不是“老大”。汤某某提出要看范某的手机,不给就挨打,十分害怕的范某只得把手机交给汤某某。随后汤某某索要了手机解锁密码、支付密码,将手机带走。当月,汤某某用相同方式作案3起,强行拿走他人手机4部。同年8月至11月,汤某某还盗窃电动车2辆、手机1部。他以“和父母吵架,变卖父母财产”为由将赃物出售。
本案经被害人父母报警而案发,汤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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