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院资讯网

 

 

0

 

海南白沙:上下联动督促追缴746万余元国有资产

网络编辑 国内 2021-12-09 10:03:15 0 人防 沙县 海南省

原标题:海南白沙:上下联动督促追缴746万余元国有资产

“以后一定全力配合你们工作” 

海南白沙:上下联动督促追缴746万余元国有资产

海南省白沙县检察院检察官调查涉案当事人 

 海南省白沙县检察院检察官深入工地调查取证 海南省白沙县检察院检察官深入工地调查取证

“追缴拖欠的746万余元人防易地建设费工作接近尾声,我们很欣慰。以后一定全力配合你们工作。”11月18日,海南省白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郑东庚对前来回访的白沙县检察院检察官廖梦感慨道。 

之前一天,白沙县检察院诉该县住建局怠于履职导致数十宗建设工程项目未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一案,被海南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件。 

检察建议已发出,追缴工作为何不见起色?

2019年4月,白沙县共有70个建设工程项目未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金额为746万余元。白沙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这70个建设工程项目中,尽管欠缴单位或个人未修建防空地下室,在地面建筑规划、设计、建筑时防空主管部门也未对人防易地建设费进行征缴,但均取得了该县住建局发放的《海南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白沙县检察院于同年4月25日进行立案。同年4月28日,该院向县住建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催缴相关单位和个人欠缴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并对全县应当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项目进行排查。县住建局收到检察建议后,成立追缴小组,印发《关于补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通知》,对全县欠缴的人防易地建设费统一追缴。 

然而,承办检察官跟踪监督发现,县住建局仅采取向当事人送达补缴通知书(未制作相关送达回证和送达记录)的形式追缴欠款,导致追缴工作并未取得实际效果。截至2020年9月,县住建局仅追缴3个单位及个人缴纳的6.7万余元人防易地建设费,追缴进度缓慢。 

对此,承办检察官再次与县住建局对接,要求其依法履职。县住建局下发《白沙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人防易地建设费追缴工作实施方案》,进行第二轮追缴。但在第二轮追缴工作中,县住建局依然采取口头通知、发送补缴通知书的形式进行催收,最终导致追缴工作一拖再拖,毫无进展。 

怠于履职?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当时,我们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核实,就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拟定初步意见,并专程走访县住建局听取意见,就建议内容和将要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情况进行沟通协商,表明欠缴单位和个人在城市中新修建民用建筑时,按照法律规定应修建人防工程或者经批准后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但项目建设方既未修建人防工程,也未依法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廖梦回忆道。 

2020年10月,经海南省检察院批准,白沙县检察院向昌江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后来,海南省高级法院指定昌江县法院将该案移交白沙县法院审理。 

庭审中,白沙县检察院提交了25组证据,证明县住建局未按规定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存在怠于履职行为,致使国家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在催缴、补缴无果时,县住建局一直未向欠缴人发出行政告知书告知不缴费的后果,也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欠缴人进行立案调查,作出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决定书,致使单位和个人未缴纳金额为746万余元。县住建局在人防易地建设费的管理工作中,存在违法履职和怠于履职情形,使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另外,县住建局在未征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情形下就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发证行为违法。 

如何落实判决事项?承办检察官到被告单位“支招”

经庭审,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今年7月12日,白沙县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县住建局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未按规定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即发放《海南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为违法;认定在2013年至2015年,白沙县有70宗项目未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共欠缴金额746万余元,扣除其中9宗在被告开展追缴工作前已缴纳的人防易地建设费、2宗已建设人防工程等,尚有49宗项目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共362万多元。 

法院判决被告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未按规定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即发放《海南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依照法定程序对2013年至2015年期间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个人和单位履行追缴法定职责。宣判后,县住建局没有上诉,表示将依法履行职责,根据法律规定追缴拖欠的人防易地建设费。 

对于如何落实法院判决事项,县住建局专门请承办检察官到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认真研究。检察官建议向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个人和单位下发《人防易地建设费缴纳告知书》《行政缴费决定书》《人防易地建设费催缴通知书》,责令限期全部补缴人防易地建设费。会后,县住建局认真落实检察建议内容,截至目前已追缴25宗人防易地建设费147万余元。对24宗尚未追缴的项目,县住建局已下达《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追缴决定书》,限期在15日内补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对单位、个人未签追缴决定书的,将在《海南日报》刊登公告进行催缴。 

“这个案子的顺利办理体现了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专业化办案水平,也得益于上级检察院与基层院联动,共同调研查清问题原因。”在白沙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符桂山看来,上下联动,既能发挥基层院的“触角”优势,也能发挥上级院的指导优势,有效形成监督合力。

 

0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www.shanxidayuan.com/zcjh/jishixinwen/17786.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

关于山西大院新闻网

山西大院是公共的资讯平台,公开,绿色,守法,其主要目的服务于广大本地网民的综合门户网站,还拥有强大的本地公共服务导航一站式进入本地各大政府服务平台方便业务开展。

 

山西大院新闻网

Copyright ©山西大院新闻网

copyright protection: All articles, text, video, pictures, music sources and network reproduced non-original works, only for learning and communication, the content of the article information does not mean

that the network agrees with its views or is responsible for its authenticity, if there are any problems, please contact the webmaster for processing at the first time!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文章,文字,视频,图片,音乐来源与网络转载非原创作品,仅限于学习交流,对文章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存在任何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站长处理!

E-mail: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