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庭审现场看能力
庭审表现如何,大家一起评
11月9日,福建省福州市检察院就闽清县检察院办理的马某盗窃案组织了一场听庭评议活动,福州市各县(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业务骨干20余人参加活动。
8月11日,公安机关将一起车辆盗窃案移送至闽清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期间,犯罪嫌疑人马某始终不承认自己盗窃摩托车的行为,办案检察官发现马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前后矛盾且其表述中存在明显逻辑漏洞。检察官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发现马某的行动轨迹和作案节点完美契合,同时对关键画面进行截取、放大,通过对骑行者与马某当天的穿着进行比对,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在充实的证据下,闽清县检察院于9月10日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马某提起公诉。
法庭上,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紧扣被告人马某供述中的逻辑漏洞对被告人展开讯问,围绕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并通过当庭播放监控视频,展示被告人在案发当天的行动轨迹,层层拆穿被告人供述中的不合理之处。随后,公诉人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案件定性和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同时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
庭审结束后,听庭评议会随即在闽清县检察院开展,与会人员对此次庭审活动给予高度评价,并从庭审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归纳分析等多个环节进行评议。被听庭评议的检察官林坛典表示自己在此次活动中收获良多:“大家提出的意见都非常中肯,让我能够重新审视、思考自己在出庭公诉及文书制作中的不足。”
闽清县检察院检察长陈绍雨表示,他们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要求检察官提升能力,加强实战实训,强化庭审指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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