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院资讯网

 

 

0

 

首次披露!出镜忏悔、70岁的正部级“老虎”,自动投案、被判死缓

网络编辑 国内 2022-01-17 21:19:27 0 海南 琼山 贵州省

原标题:首次披露!出镜忏悔、70岁的正部级“老虎”,自动投案、被判死缓

重磅!

1月17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的贵州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富玉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法院首次披露,王富玉属于自动投案。王富玉最终被判死缓。他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牛年“首虎”

王富玉,男,1952年8月出生,今年70岁,河南唐河人,1976年1月参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管理学博士。

公开资料显示,王富玉曾在河北、海南、贵州三地工作。

在河北期间,他担任过河北省石家庄市副市长。1991年7月,王富玉从河北跨省到海南,成为海口市副市长,从那时起至2004年12月,他在海南工作了13年。

在这13年的时间中,他历任海口市委常委、副市长,琼山市委书记、市长,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

2002年,50岁的王富玉出任海南省委副书记,被称为在海南成长起来的最年轻的省委副书记。2002年5月,他兼任海口市委书记。

2004年12月,王富玉再度跨省,赴贵州任职,成为贵州省委副书记。

2012年1月,王富玉任贵州省政协副主席,1年后(2013年1月)晋升为贵州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2018年1月卸任。

2021年2月21日,王富玉被查,成为牛年“首虎”。

王富玉的问题不少。2021年8月,王富玉被开除党籍。纪委通报称,他“阳奉阴违,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打高尔夫球、乘坐私人飞机”“生活奢靡腐化,道德沦丧,家风败坏”等。

上电视忏悔

“抓了我是对的,对那些自以为是的人敲响了警钟,警示后来的干部不再有这类问题了。”1月16日,在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第二集《打虎拍蝇》中,王富玉曾亮相。

据纪委披露,一直到王富玉被留置前几天,还在收私营企业主所送的钱财。

办案人员介绍,“王富玉表面上把自己包装成清正廉洁,但实际上,贪图享乐、追求奢靡生活的问题,在王富玉身上表现得非常突出,他甚至想着冬天要住三亚,夏天要住贵阳,春天、秋天要住深圳,所以他安排老板在三亚、深圳、贵阳给他买房,然后再装修。”

据王富玉自己说,他到了琼山做书记、市长的时候,思想上就对自己放松了,就让人家老板拿钱买房子了。

“海瑞是琼山人,是反腐败中国历史上的老祖宗,我以他的名字命名了一个桥,但是我拿了人家的好处。”

面对镜头,王富玉十分后悔,“我不知道要钱干什么,我吃喝不愁啊。你要钱干什么,埋你啊!我现在知道我疯狂的贪欲登峰造极,但我不知道要钱为了什么。”

法院审理查明,王富玉敛财数额高达4.34亿余元。

还有几个细节值得关注。

其一,法院审理查明,王富玉一案存在犯罪未遂的情节——他敛财4.34亿,其中价值480万余元房产尚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

其二,王富玉在案件处理等事项上为人谋利。

在一审开庭时,检方指控,王富玉曾在“企业经营、规划审批、职务调整”等事项上为人谋利。

在法院宣判时,除了上述三个事项之外,王富玉为人谋利的事项还增加了“案件处理”。

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至2021年,王富玉利用担任中共海南省琼山市委书记、市长,中共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中共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口市委书记,中共贵州省委副书记,贵州省政协副主席、主席,贵州省正部级领导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规划审批、职务调整、案件处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4亿余元。其中价值480万余元房产尚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

另外,王富玉还犯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2019年至2020年,王富玉离职后还利用影响力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35万余元。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

政知君注意到,王富玉是在天津一中院受审的。审判长为丁学君。十八大以来,丁学君还担任了周永康案、孙政才案、孟宏伟案等大要案的审判长。

自动投案

除了王富玉之外,敛财超过4亿的“老虎”还有:

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受贿超7.17亿):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受贿4.49亿):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021年1月5日,“金融虎”赖小民被执行死刑,他的敛财数额高达17.88亿。

今年4月,71岁的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云公民受审,据检方指控,他的敛财数额超4.6亿元。

不过,与赵正永、邢云、赖小民和云公民不同,王富玉属于自动投案。这一细节也是首次披露。

法院认为,王富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鉴于王富玉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利用影响力受贿和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系自首,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且其能够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违法所得及收益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对其所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予以从轻处罚。

资料 |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等

撰文 | 余晖

 

0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www.shanxidayuan.com/zcjh/jishixinwen/39189.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

关于山西大院新闻网

山西大院是公共的资讯平台,公开,绿色,守法,其主要目的服务于广大本地网民的综合门户网站,还拥有强大的本地公共服务导航一站式进入本地各大政府服务平台方便业务开展。

 

山西大院新闻网

Copyright ©山西大院新闻网

copyright protection: All articles, text, video, pictures, music sources and network reproduced non-original works, only for learning and communication, the content of the article information does not mean

that the network agrees with its views or is responsible for its authenticity, if there are any problems, please contact the webmaster for processing at the first time!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文章,文字,视频,图片,音乐来源与网络转载非原创作品,仅限于学习交流,对文章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存在任何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站长处理!

E-mail: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