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融媒体中心 消息,4月26日,太康县公安局发现一微信用户在微信群内发布“太康又出现阳性病例”的虚假信息,并在微信群内大量传播。太康县公安局立即开展调查。经查:微信账户使用者张某(女,33岁,太康县毛庄镇人)编造涉疫情不实信息,造成居民囤积生活物资,扰乱公共生产生活秩序。太康县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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