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香港特区立法会三读通过《商业租户短期保护措施(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条例草案》,禁止业主在条例生效起3个月内,向受疫情影响的商户追讨租金。
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指出,疫情使不少行业元气大伤,商户的资金还需要一段时间才可恢复周转。因此特区政府有需要推行暂缓追讨租金,避免商户因欠租而被迫结业。有关法例既可为陷入困境的指定行业商业租户提供急需的喘息空间,也让业主和租户有机会在此期间通过协商订立双方同意的租金安排。(总台记者 魏可枫 周伟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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