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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法治手绘画廊”征集活动方案

网络编辑 国内 2022-05-06 18:16:04 0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未成年人 作品

2022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一周年。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相关普法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检察日报社将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手绘画廊”征集活动,邀请全国未成年人用画笔描绘出自己心中的“法”。 

一、征集主题 

以法之名保护少年的你 

二、主办单位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检察日报社 

三、征集、展览时间 

征集时间:2022年5月6日起至5月25日 

展览时间:2022年5月31日至6月3日 

四、活动要求 

(一)征集对象:全国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均可参与。 

(二)征集主题:作品紧扣“以法之名保护少年的你”主题,可体现“一堂课”(你心目中的法治副校长、你最喜爱的法治教育课等内容)、“一瞬间”(保护未成年人的高光时刻,如强制报告制度等内容)、“一句话”(画出保护未成年人的有力口号),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治副校长、法治教育、未成年人检察等与未成年人成长息息相关的内容。 

(三)征集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水彩、水粉、马克笔、钢笔、数码绘画等。 

(四)投稿要求 

1.活动邮箱:[email protected],投稿请标注“未成年人法治手绘画廊”。 

2.每位作者最多可上传2件不同作品参展。上传的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格式为JPEG/PNG,图片长宽比为1:1,质量不小于1M、不大于3M。 

3.作品须附带一份个人信息简介,包括姓名、年龄、就读学校、监护人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注:展播时仅公开姓名、年龄。 

4.作品需阐述创作理念,要求100字以内。

(五)手绘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自己作品参展,严禁老师或家长直接参与作品创作。 

(六)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及数字化发行的权利。 

五、作品展播

投稿作品在初步筛选后进入相关评审环节,最终将若干优秀作品集纳为“未成年人法治画廊”,在最高检官网、最高检新媒体择优发布,并以数字化形式在“微博TopHolder数字藏品”平台线上展播。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 

检察日报社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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