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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漫评

网络编辑 国内 2022-05-08 15:11:42 0 未成年人 网络 意见

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5月7日,国家广电总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再次对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等行为下禁令。

近年来,我国陆续为治理未成年人直播打赏乱象加设多道法律屏障。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明确,未成年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进行直播打赏的费用,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要求,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施行实名制管理,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

中央网信办自2021年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进一步整治诱导未成年人直播打赏行为。各大网络平台陆续推出了未成年人模式、防沉迷模式,未成年人直播打赏乱象得到初步规范。

《意见》的出台意味着未成年人直播打赏领域再迎“强监管”。《意见》明确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发现网站平台违反上述要求,从严从重采取暂停打赏功能、关停直播业务等措施。同时还规范重点功能应用,要求网站平台应在意见发布1个月内全部取消打赏榜单,在“防沉迷”问题上,也再次提到要优化青少年模式等。

《意见》出台后,如何落实很关键。相关职能部门、网络平台等各方主体应共同参与,担起各自责任。政府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推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直播和网络平台须积极配合监督管理,确保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网络主播及经纪机构应提升法治观念,规范直播行为,以实际行动助力治理未成年人直播打赏乱象。家长们则要做好家庭教育,对孩子的上网行为进行引导。只有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直播打赏乱象才能够真正得到有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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