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58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及《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工业园区、开发区水资源论证落空。2010年后成立的36家省级及以上开发区中,34家未按照要求开展水资源论证,没有结合水资源承载力,科学限定用水总量,园区取水没有得到有效约束。
二、整改措施
1.2022年12月底前,我市未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的相关县(区、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按要求完成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
2.认真落实《山西省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控制园区内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全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11个,经省水利厅认定10个开发区需要做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已全部完成。
2.严格落实《山西省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管理办法》,按照评估报告及批复文件要求,没有违规批复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7日,共10天)向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 系 人:路 琼
固定电话:0354—262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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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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