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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成为城市最美底色——我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综述

网络编辑 吕梁 2023-04-07 14:05:06 0 法治 吕梁 我市

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

回首2022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一体建设试点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奋力打造法治建设“吕梁样板”,坚持以“小切口”立法,破解民生“大问题”,大力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规范化建设,全方位强化“府院联动”,坚守公平正义底线,用检察“匠心”筑墙织网,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力度全面提升,着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发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效能不断提升,聚力推进全民守法,同心共建法治社会……

良法善治,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绘就这座城市的最美底色。

坚持党的领导

坚决扛起法治建设政治责任

思想阵地建设和党的坚强领导为法治吕梁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全市上下始终站在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紧抓在手上。市委发挥以上率下引领作用,制定理论学习组2022年学习计划,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去年5月23日,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论述;9月29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和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关于“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重要论述;同日,市政府党组第19次会议暨中心组学习会议召开,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关于“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论述。各部门跟进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机制,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已经成为各级各部门的普遍共识,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依法治市,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深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8次会议上,我市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阶段性的重点工作,审议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全面依法治市考核方案》,研究出台了《关于推动柳林县开展法治山西 法治政府 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二十条措施》等指导性文件,安排部署年度督察工作,推动全年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一体建设”推进以来,我市成立了“一体建设”试点推进专班,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在出台了《关于推动柳林县开展法治山西 法治政府 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后,明确提出14项创新示范工作,除了柳林县对全部创新示范工作领题外,其他县市区对其中2至4项任务领题开展探索。“一体建设”试点开展以来,中阳县出台用法治引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案、岚县加强推动基层治理“五治融合”、交城县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源头治理……各县市区结合地方优势重点突破,全市形成了法治建设多点开花、全面发力的工作局面。

坚持科学立法

着力提升地方政府工作质效

2022年12月9日,新修订的《吕梁市城市绿化条例》《吕梁市停车条例》在山西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通过,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后的《吕梁市城市绿化条例》,有效改善了人民生活环境,促进了我市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了吕梁新颜值;《吕梁市停车条例》的实施,以法治化手段破解停车难、停车乱等城市治理顽疾,解决了市民“停车难”的“痛”点。

良法善治,民心所向。这些《条例》的制定实施,是我市统筹立法质量和效率,切实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生动体现;更是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吕梁实践”,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建设美丽幸福吕梁注入新动能。

在立法过程中,我市认真落实重大立法项目“双组长制”,完善草案征求意见机制,按照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不断扩大征求意见范围,聚焦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民所想所盼,以“小切口、有特色”立法的创新经验做法,更是获得了中央依法治国办通报表扬。

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我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严格按照《吕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市政府党组工作规则》《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一年来,全市共审核规范性文件254份、审查合同、协议121份,提出修改意见建议610余条。启动了市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包括规重大行政决策建议和项目)的编制工作;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对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审查,同时,我市也积极向省政府备案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觉接受监督。

依法规范履行政府职能。梳理公布了3197项部门权责清单,赋权2672项。制定勘验、评审事项清单,让勘验评审精减化:34个勘验事项压减为28个,4个事项实行视频勘验。应用大数据推进“一网通办”,建设市级在线政务平台,配套开发了“吕梁通”“吕梁政务通”APP,市本级32个职能部门1036项权利事项、县级9696项权利事项进驻政务服务网,民生事项网办率达97%以上,群众生产生活得到极大便利。

大力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规范化建设。以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为契机,不断提升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联合编印《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引》,获得一线同志的广泛好评。深入县乡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调研,实施“大培训、大排查、大演练、大比武”专项活动,全市13个县市区150个乡镇(街道)实现了综合行政执法队实质运转和执法活动“破零”,“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难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实现质的飞跃。

坚持公正司法

践行司法为民彰显公平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执法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

为坚守公平正义底线,我市全方位强化“府院联动”。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司法局、财政局联合出台《进一步推进多元解纷、诉前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党委领导+人民调解+法院指导+财政保障”的诉前调解工作模式;知产审批方面,中院与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商务局等部门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加强对电商平台及中小企业的法律监管力度,引导权利人诚信维权、理性维权、有效维权;环资审判领域,法院强化与政府、环保部门、自然资源管理局、林业局等的沟通配合,对重大案件配合举证、提供数据、依据,为法院审理环资案件提供专业咨询,环资审判及保护府院协作机制初步形成;破产处置工作,制定吕梁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工作方案,与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金融办等部门联合建立优化破产企业退出、涉税事项办理、管理人账户、信用修复及共享户籍信息等4项机制。

为加强人权司法保护,市检察院用检察“匠心”筑墙织网,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力度全面提升。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与市妇联、市民政局、市关工委等单位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大格局,探索建立了“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法治教育+技能培训”六位一体的综合救助模式,以抚养费“小切口”率先开拓民事监督业务,开创了全省检察机关对民事家事审判监督的先河。开展涉未强制报告制度倒查,对2021年以来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进行逐案倒查,对21件线索进行梳理。持续开展“检护幼苗,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与市教育局共同建立了校园欺凌、扫黑除恶、防性侵、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课件库、法治云课堂节目,受众10万余人次。

坚持公平正义,践行司法为民。我市还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建设,规范了《吕梁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规程》《吕梁市法律援助中心案件质量跟踪制度》,创新性地制定了《吕梁市法律援助诉前调解工作办法》,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切实提高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水平。积极落实省政府“免费法律咨询及特殊群体援助惠民工程”,2020年以来,全市共接待免费法律咨询88207人次,办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2170件,连续三年位列全省第一方阵。随着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增强,我市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

坚持全民守法

全面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

法治,是一种理念、一种精神、一种文化,需要所有人发自内心的尊崇、弘扬。

普法工作非一朝一夕能行,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我市持续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深入开展“七进”活动,组建14支普法公益宣讲团,先后深入机关、社区、学校、农村宣讲5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4万份。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公安系统广泛开展反诈宣传登门行动,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全年免费提供法律咨询1.78万人次。突出青少年和基层群众两个重点,配备中小学法治副校长773名,建成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4个。持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市累计培训2.1万人……

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我市积极申报4个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40个第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部署开展第二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继续实施“百场万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普法骨干、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处事能力,充分发挥其在提高农民法治素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促进“三治融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截至目前,吕梁市共培养“法律明白人”21000余人。

我市还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上持续发力。通过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着力破解“十三五”小康社会法治建设万人律师拥有不达2.3人的指标要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公职律师增至146名。积极推进国资所改制,着力破解制约律师队伍发展的体制。抓住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政策机遇,不断拓展律师的服务领域。通过加强枫桥式“七好”司法所创建,全市150个司法所基本实现了“党的组织覆盖好、场所建设达标好、工作力量充实好、标准化司法所创建好、科技信息化建设推进好、经费待遇保障好、职能作用发挥好”的建设目标。强化基层便民服务,为1235个行政村(社区)购买配置了法律服务终端平台,满足了群众远程“窗口自助查询”、随时随地联网“指尖学法”“一键获取服务”的需求。

浇灌法治信仰,汇聚法治力量,我市还有新举措。拓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构建大调解格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新路径,市司法局指导成立了访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积极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化解各专业、各行业领域纠纷作用,助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如今,全市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已增加至83个。与此同时,我市还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为依法治市工作提供了更加坚强的人才保障。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作出深刻阐述。踏上新征程,谱写新篇章,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踔厉奋发,奋勇争先,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幸福吕梁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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