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68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部分城市中水利用率不高。目前全省有75%的设区市和92.4%的县未按要求编制再生水利用规划。
二、整改措施
(一)调研市、县中水需求,市级及各县区2021年底前完成“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加快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再生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和管网建设,扩大再生水利用范围。
(二)统一配置再生水资源,对具备条件的用水单位,优先配置再生水,指导新建用水单位充分利用再生水,强化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倒逼作用。
(三)发改、工信、城市管理、水务、商务、能源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国家有关政策。高耗水行业项目,优先使用再生水,坚决叫停节水评价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严控开发区(园区)新水取用量,将市政再生水作为工业生产用水的重要来源。加强自备井管理,限期依法关闭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
(四)严格落实《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水价机制的通知》《关于印发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促进城市再生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完成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大同市本级已编制完成中心城区“十四五”再生水利用规划,各县区均已编制完成“十四五”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
(二)统一配置再生水资源。至2021年底大同市再生水利用率远超26%。2021年市本级污水处理厂排水总量9401万吨,再生水回用量2479万吨。其中1279万吨由东郊中水厂、西郊中水厂、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污水处理分公司就近供至大同二电厂、大唐电厂、塔山电厂、同达热电等工业企业用于工业用水,剩余1200万吨用于城市景观生态补水及市政杂用。
(三)严控高耗水行业项目。新批在建的国电大同湖东2×100万千瓦、晋控同热三期2×100万千瓦两个煤电项目,建成后将年新增再生水使用量493万吨。积极推动工业企业节水项目建设,完成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废水零排放改造等项目建设;积极开展节水型工业企业建设工作,大同冀东水泥有限公司成功申报山西省节水型工业企业。
按照2021年9月30日山西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取用水审批及监管工作的通知》(晋河办〔2021〕22号)的要求,在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阶段,严格审查用水水源、节水评价不合理的项目。2021年全市共关闭地下水井36眼。
(四)促进城市再生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建立健全污水防治、节约用水价格及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制定了《大同市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同发改商品发〔2020〕39号),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在水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城镇节水减排,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同水字〔2021〕156号),进一步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的通知》,规范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加快完善绿色水价机制。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2日,共10天)向大同市大同市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王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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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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