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13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山西省有关部门对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重视不够,推动落实不力。对未达年度考核目标的地市,既未按照要求问责,也未实施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仅由省能源局进行约谈,考核结果运用“宽松软”,能耗双控刚性约束作用没有有效发挥。对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不力,只要求、不落实,对一些“十四五”以前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高耗能项目“黑户”,长期听之任之。
二、整改措施
(一)开展能耗双控考核工作。市能源局对各县(区)“十三五”以来能耗双控指标落实情况开展考核。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后通报各县(区)并向社会公告。
(二)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市直有关部门将能耗双控考核结果作为县(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市直相关部门和有关县(区),对未完成能耗总量控制目标任务的地区实行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
(三)市能源局及时发布各县(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实时跟踪、调度各县(区)节能降耗进展情况。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开展能耗双控考核工作。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及“十三五”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组织对各县(区)“十三五”以来能耗双控指标落实情况开展考核。
(二)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按照目标责任考核方案,完成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目标责任考核,确定考核等级,通报表扬“十三五”目标考核完成的开发区、云冈区、广灵县、平城区、云州区、新荣区、灵丘县、左云县、天镇县9个县区,批评未完成考核等级的浑源县、阳高县2个县区。印发《关于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审批的通知》,对未完成能耗总量控制目标任务的县(区)及开发区的“两高”项目缓批限批。
(三)市能源局及时发布各县(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实时跟踪、调度各县(区)节能降耗进展情况。发布《关于2020年度及“十三五”各县(区)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通报考核结果,实时跟踪、调度各县(区)节能降耗进展情况。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8日,共10天)向大同市大同市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 系 人:王 悦
联系电话:799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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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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