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2012年11月6日关于拥军南路西侧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拆迁通告的文件精神,为了加快城市改造建设步伐,改善城乡居民人居环境,经研究决定,对市饲料公司家属楼棚户区进行改造。现将征收安置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规划征收范围:大同市拥军南路西侧大同市饲料公司家属楼。
二、征收人: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总指挥部
三、征收时间:2016年5月4日至6月30日
四、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无偿拆除,其他有证建筑物,按照相关政策合理征收安置补偿。
五、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在发布此公告后一切新、扩、改建建筑均不予补偿,造成的损失自负。
六、上述范围内的土地、建筑物使用者、所有者,按规定日期携带有效证件到城区征收办进行登记确认,在规定期限内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实施强拆。
七、各有关拆迁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的需要,积极配合征收工作,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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