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同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要求:
大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纠正和处理交通违章、违法行为;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负责车辆检验、驾驶员考试与牌照发放,以及城市交通标志、标线、路障管理等安全设施的设置与管理;参与重大会议、大型活动、重要节日及警卫任务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管理工作等。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大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下设31个处(室、队),分别是办公室、指挥中心、政治处、绩效考核办公室、警务保障处、纪检监察室、信访工作室、车辆管理所、秩序管理处、宣传教育处、事故预防对策处、执法监督处、驾驶员违法培训处、科技处、审计工作室、机关党委办公室、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五大队、六大队、七大队、八大队、九大队、十大队、特勤大队、事故处理大队、交通设施大队、督察大队、机动巡查大队。
二、大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4年部门决算
2014年交警支队收支决算总表、2014年交警支队“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附件)
三、对“三公”经费的说明:
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的预算,也没有支出情况。
2014年公务接待费共计支出10.8万元,接待73批次人员,共计458人。
2014年度我支队公务车辆运行费用407.96万元。我支队年末实有车辆数为151辆。购置交通设施车辆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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