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城市改造建设步伐,改善居民的人居环境,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实施北环路公租房项目。现对项目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至古城东侧道路;南至老窑沟安置区;西至光荣院配套路;北至北环路。
二、建设单位:大同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三、征地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工程建设范围内的苗木和集体土地,由所属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实施征地。电力、通信等管线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迁移。
四、上述范围内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按市有关规定办理。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格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村民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六、上述范围内的苗木、坟地及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携有效证件,于2014年3月10日前到所在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征收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
七、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主动配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0日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www.shanxidayuan.com/gsyl/lzgs/65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