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同市人民政府决定2012年新建友谊街南延道路工程,现将征地、房屋征收等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道路名称及征地房屋征收范围:
友谊街南延道路,道路北起开源街,南至规划青年路,规划红线36米,全长749米,征地房屋征收宽36米。
二、建设单位:大同市市政建设发展公司
三、征地、房屋征收(拆迁)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苗木、坟地和集体土地,由所属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电力等管线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迁移。
四、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
五、上述范围内国有划拨土地无偿收回;已出让土地尚未开发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收回;农村集体土地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征用。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格禁止单位、个人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七、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苗木、坟地及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携有效证件,于2012年10月31日前到所在区人民政府征收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并由其所属单位、个人于2012年11月23日前搬迁、拆除。
八、房屋征收部门要尽快提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九、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主动配合征收工作,确保征收工作顺利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23日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www.shanxidayuan.com/gsyl/lzgs/65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