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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马城村同丰路两侧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二期征收通告

网络编辑 大同 2022-12-13 19:03:42 0 棚户区 白马 构筑物

为加快城市改造建设步伐,改善城市居民的人居环境,根据市统一规划,对已具备实施同丰路两侧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白马城村二期进行改造,现将工程建设征收(拆迁)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马军营乡白马城村同丰路两侧城市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工程。

二、征收(拆迁)部门:大同市南郊区拆迁指挥部

委托征收(拆迁)部门:马军营乡白马城村委会

三、项目规划范围:

1.C1地块:东邻白马城“城市棚户区”改造一期已建工程西侧,南至同丰路支二线北侧,西邻同丰路东侧,北至大秦铁路南侧。

2.C2地块:东邻空地,南至大秦线铁路北侧,西邻同丰路东侧,北至北环路南侧。

四、项目征收时间:

征收时间:2012年9月27日——10月27日

上述范围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自行拆除,逾期将按照有关政策组织强制征收。

五、上述范围内的所有无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无偿拆除,其他有证建筑按相关的补偿标准给予合理的补偿。

六、“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的规划实施,留足道路和绿化用地,并且只限于市政府批准的规划用地范围,不得新占用土地。

七、自南郊区人民政府2008年6月3日发布《关于严厉查处违法建设紧急通告》之日起,任何单位、个人、村民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均不予补偿,造成的损失自负。

八、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所有者、使用者携带有效证件于2012年9月27日前到白马城村委会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实施强制征收,所发生的费用由被拆迁者承担。

九、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的需要,积极主动配合拆迁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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