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招生考试中心获悉,我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省际转考(转出)申请2月14日开始,我省在籍考生可根据自身工作、学习实际情况办理。
我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省际转考(转出)均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申请省际转考(转出)考生在完成网上申请后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我省在籍考生省内转考、省际转考网上申请及网上确认时间均为2月14日8时至2月17日18时,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进行办理。
申请省际转考(转出)的考生,须在转入省(市、区)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才能提出转考申请。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省内转考办理结果,考生可于理论课报名期间在平台查看,当次省内转考一经办理成功,必须在转入地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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