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关于落实<山西省大气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百日攻坚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尖草坪区交通运输局积极开展大气环境整治工作。
一、加强移动源污染管理。禁止在建、养护工程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大路检巡查力度,禁止管辖区内燃油型渣土运输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拖拉机通行。
二、严格施工扬尘管理。从严、从重处罚货车抛洒扬尘等违法行为。对全区运输源头企业依法开展重点巡查,严禁不苫盖及超限超载车辆出厂。
三、工地减排措施。要求在建、养护工程施工队伍严格落实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严格控制在建道路工程裸土全覆盖和及时对水泥、砂石、灰土、工程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做好施工运输车辆及场地的洒水降尘管理。严禁未经信息编码登记和不符合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在建工地施工作业。
四、企业减排。要求企业按照错峰生产制定“一厂一策”运输方案,主动配合污染天气治理措施执行错峰运输。要求其严格按照太原市政府及交警支队核发的通行证在指定运输时间、指定运输路段、指定场地进行运输。
五、区域联防联控。联合环保、交警、城管、环卫、应急大队等部门做好柴油货车联合执法工作,加强夜间路面巡查,同时在向阳高速出入口设立治控点,确保污染浓度不反弹,环境空气质量不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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