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互联网广告经营单位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广告、网监、双反等科室负责人参会并就相关政策作行政指导。
会议围绕新修订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实施后相关热点难点进行座谈交流。
会议指出,《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广告标注、一键关闭、未成年人保护、记录并保存电子数据、防范制止违法广告、核对下一级链接内容等行为规范,进一步压实了广告经营单位的责任。平台单位要及时安排学习,对入驻的单位和用户要进行系统培训,务必逐条落实《办法》中的各项规定,严格规范互联网广告经营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互联网广告经营单位要严格履行发布前审查义务,发现虚假违法广告及时采取改正、删除、屏蔽、断开发布链接等必要措施予以制止。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及时采取技术手段保存涉嫌违法广告的证据材料,如实提供相关广告发布者的真实身份信息、广告修改记录以及相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交易信息等。
会议强调,互联网广告产业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引导消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场监管部门和互联网广告经营单位要携手共治,共同净化互联网广告市场环境,进一步促进互联网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
(广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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