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以河湖长制为重要抓手,推动解决了一大批河湖保护治理难题,河湖生态环境逐年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在全面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过程中,涌现出了一大批敢于创新、勇于担当、尽职尽责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近日,省河长制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联合表彰,全省90个单位、110名个人、120名河湖长获此殊荣,其中太原市有5个单位、7名个人、7名河湖长上榜。
此次表彰,太原市水务局、太原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杏花岭区河长制办公室等5个单位被授予“山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太原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副科长姚晓萍、太原市水务局河湖管理科副科长李晓宇、古交市水资源管护中心副主任王俊峰等7名同志被授予“山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娄烦县委副书记、县长景博,万柏林区王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陶猛,晋源区义井街道党工委书记张䶮等7名同志被授予“山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优秀河(湖)长”称号。(来源:市河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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