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示范区负责的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省、市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思想认识还有差距。政治站位还不够高,对生态高质量发展认识不够深刻。在个别谈话时,有的同志强调客观因素多,查找主观原因少;对环境污染较重、在全国排名靠后的形势认识不足;对破解结构性污染问题思路办法不多,抓落实不够;对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重视不够;一些地方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还存在“宽软松”现象。
二、整改措施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上来,进一步提高对生态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认识。
2.各级党委、政府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必修课,列入学习计划,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
3.定期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工作难点、堵点,着力破解结构性污染问题,将工作细化并落到实处。
4.主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不折不扣把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
5.将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导落实,切实做到真改实改,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6.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
三、整改完成情况
1.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
2.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必修课,认真落实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安排,定期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例会8次,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不定期学习16次,切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加强生态环境工作组织领导,于2020年5月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西山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坚决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压实环保责任,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工作部署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4.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7日,共10天)向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反馈。
联 系 人(责任单位):祁美莲
固定电话(责任单位):0351-5235935
电子邮箱(责任单位):[email protected]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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