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示范区负责的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一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省、市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仍有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树得还不够牢固,生态文明建设措施还不够有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还不完安全到位。
二、整改措施
1.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持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在党委理论学习中的权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并举,坚持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2.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议题内容,定期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例会,研究解决问题,督促工作落实。
三、整改完成情况
1.西山示范区坚持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放在首位,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要求,自觉践行“两山”理念,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修复,探索形成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共建、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同享”的可持续发展“西山模式”。
2.西山示范区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6次,定期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例会8次,研究、部署、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推进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7日,共10天)向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反馈。
联 系 人(责任单位):祁美莲
固定电话(责任单位):0351-5235935
电子邮箱(责任单位):[email protected]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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