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举行的平定县人民陪审员“四岗合一”工作室揭牌仪式上,平定县人民法院正式启动人民陪审员“四岗合一”工作,为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再出“新招”,通过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尝试建立“家门口的司法服务”模式。
今年以来,平定县人民法院着眼县情,以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为着力点,聚焦社会基层,进一步建立健全司法服务保障制度,探索出一条新时代精准服务乡村振兴的特色路径,司法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立足民情 严密部署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服务乡村振兴的前沿阵地。8月31日,平定县人民法院锁簧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继承纠纷案件。因被告岳某某年事已高且身体残疾,不便到庭应诉,锁簧法庭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到被告所在村进行巡回开庭审理。庭审中,合议庭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陈述,结合法理与情理释法析理,最终案件顺利审结。
以乡村振兴促进法律实施为契机,平定县人民法院秉持“枫桥经验”精神,积极探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于今年6月探索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四岗合一”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并试点推行。人民陪审员积极承担案件陪审、矛盾调解、法治宣传、风险预警等职能,逐步尝试将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法治宣传员、社会治理员的职能进行整合,四个岗位由一人担任,以专项管理、专项培养、专人主抓、专人负责的方式,实现“群众的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要跟进到哪里”。通过试点创建和示范引领,试点乡(镇)实现各类矛盾纠纷调解率、成功率分别达到100%、90%。
平定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人民陪审员“四岗合一”工作机制,以审判力量服务“三农”、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和审判力量下沉基层为原则,助推矛盾化解。这一举措,得到了中共平定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7月21日,平定县委印发《平定县建立人民陪审员“四岗合一”工作机制助推乡村振兴试点工作方案》,成立人民陪审员“四岗合一”助推乡村振兴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法院,负责与试点乡(镇)、行政村对接,协调试点乡(镇)开展工作;具体制定各项配套制度。
严格程序 精准服务
8月12日至13日,平定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深入人民陪审员“四岗合一”试点乡镇张庄镇、锁簧镇,与镇村两级党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具体对接,就“四岗合一”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及相关保障工作深入开展交流,推动平台建设,助力辖区基层治理及“三零”单位创建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8月25日上午,平定县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随机抽选仪式,在平定县政务中心启动。平定县司法局会同平定县人民法院、平定县公安局从全县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取3000人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平定县公证处对整个抽选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平定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闫丽旭介绍,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方式,实行“两次随机抽选”制度和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制度。“两次随机抽选”制度是指第一次从辖区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第二次从候选人中随机抽选出拟任人民陪审员,抽选过程通过全国人民陪审员选任系统操作完成,最大程度地实现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随机抽选的3000名候选人中,通过进行户籍信息和学历核实、实地走访征求本人意愿,并经县法院、司法局、公安局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选任177名。另外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43名。由此,最终确定拟选任人民陪审员220名。“这次大范围抽选人民陪审员,是为了让更多群众了解人民陪审员制度并积极参与到人民陪审工作中来,从而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群众的法治参与感和满意度。”闫丽旭说。
全力跟进 服务振兴
为了让更多人了解人民陪审员“四岗合一”工作机制,让更多的普通群众有机会成为陪审员。9月初,平定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司法局先后深入张庄镇东古贝村、张庄村,锁簧镇东锁簧村、谷头村联合开展平定县人民陪审员“四岗合一”工作机制试点工作巡回宣传。工作人员向群众介绍了平定县人民陪审员“四岗合一”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并现场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将实用的普法教育、法律知识送到基层群众家门口,促进试点乡镇法治建设。
10月21日,平定县人民法院举行“四岗合一”人民陪审员开班仪式,首次对来自平定县张庄镇、锁簧镇42个行政村的42名“四岗合一”人民陪审员,开展为期两天的培训。培训内容涉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基本法律知识及陪审制度、诉讼程序、审判纪律、调解方式等方面。平定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将每年针对“四岗合一”人民陪审员开展一次3至5天的全脱产培训,不断加大村民组织法等与乡村治理和基层矛盾纠纷解决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和职业素养,同时把培训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机制,逐步壮大人民陪审员“四岗合一”工作队伍,组织“四岗合一”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社会基层治理,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平定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俊杰表示,平定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统筹审判职能发挥与司法服务延伸,通过依法选任人民陪审员并做好培训工作,以点带面,全力提升乡村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通过依靠群众身边人,解决群众身边事,用群众熟悉的方式和语言,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将“枫桥经验”落地生根,同时打通线上、线下解决矛盾纠纷的堵点,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化解途径,打造乡村治理的平定样板,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张景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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