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对《阳泉市农村自建房屋质量管理办法(草案)》、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阳泉市城市绿化条例》《阳泉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进行统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永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通报了关于《阳泉市农村自建房屋质量管理办法(草案)》起草、审议、修改情况。与会人员围绕审议事项分别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建议。
张永忠强调,要及时梳理研究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紧做好《办法(草案)》、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决定(草案)修改完善工作,确保顺利按照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修改完善《阳泉市农村自建房屋质量管理办法(草案)》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立法针对性;坚持精细立法,突出立法可操作性;坚持地方特色,使立法更接地气,确保法规通过实施后能够有效解决农村自建房屋质量管理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荣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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