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慰问驾驶人。
民警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
喷涂严禁载人标识。
道路交通环境是城市社会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安畅通出行更是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一直以来,为进一步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的发生,不断提升街区文明程度,交警三大队巡逻中队全体民警结合辖区实际,严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小街小巷道路交通环境,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全力以赴保障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服务至上,提升辖区群众满意度
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来,巡逻中队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过程,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为群众办一件实事、好事,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安交警为民服务的诚心和决心,真正感受到公安交警打造民生警务的变化和成效,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秋收时节,瓜果集中上市。巡逻中队辖区坪上村、老虎沟村口以及荫营广场、荫营一中附近,商贩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频现,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为给辖区群众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同时提升马路商贩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巡逻中队联合郊区城管执法大队,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马路市场”进行整治。民警大力向商贩宣传占道经营的危害,讲明整治的初衷,赢得群众的理解与信任。中队长张小龙说:“整治不是做做样子,而是要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今后,中队会持续开展整治行动,强化长效管控,严防占道经营现象反弹,维护良好的城市形象。”
10月27日9时20分左右,巡逻中队民警王超等人在辖区路段执勤时,遇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求助:车上有人因手部受伤急需到医院抢救。民警见其伤情后即刻为其开路,赶往医院。途中,民警发现该轿车车速过慢容易延误伤员救治,当即与驾驶人沟通将伤员转移至警车上。在保证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民警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至医院救治,为救治赢得了宝贵时间。
11月29日,巡逻中队在对辖区道路进行巡逻管控时发现,荫营大街中兴岗路段有部分遗留的施工垃圾。这些施工垃圾影响道路车辆正常通行,很有可能造成车辆拥堵的状况。对此,张小龙立即带领民警对车辆进行管控、疏导,同时迅速清理路障,保障道路畅通有序。
巡逻中队辖区中小学校较多,为全力保障师生的上下学出行安全,中队在大队领导的指导下,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多措并举做好护学护校工作。中队加大学生上下学高峰期间的警力部署,增设护学岗,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通行。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实行高密度路面查控,严厉打击超员、超速、非法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发现的涉及学生接送车辆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民警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情况进行了一次详细的摸底调查,包括校园周边治安、道路状况、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等。遇到不符合标准的马上进行整改,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确保交通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同时,民警走进辖区中小学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向学生、家长、接送学生的车辆驾驶人宣传交通安全常识,重点讲解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三超一疲”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引导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严格执法,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近日,巡逻中队以辖区人流、车流密集的荫营广场十字路口为重点,严格实行定人、定位、定责制度。中队延长民警高峰时段管控时间,让警力跟着车流走、警力跟着时段走,确保路段管理不失控。上岗期间,民警对开车接打电话、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开车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乱停乱放等各类不文明及违法交通行为进行查处,努力实现辖区路口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和通行能力明显改观、道路交通参与者尊法守法意识明显提升的目标。
11月5日,民警正在辖区巡查,发现一辆无牌摩托车驶来,随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停车后,驾驶人史某某说话时有酒味飘来。民警遂依法对史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30mg/100ml。因史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罚。
11月15日,民警在辖区巡逻,拦停一辆车牌号为晋CJ8***的小型轿车。民警对其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驾驶人任某某称,因自己侥幸心理作祟,心想路程不远,挤一挤就到了,没想到被查个正着。经过批评教育,驾乘人员均认识到其行为的危险性,主动进行了转乘纠正。民警依据相关规定,对任某某驾驶公路客运车辆、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载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11月15日15时5分许,民警在新城大道白毛梁红绿灯路段开展交通安全整治查处行动。一辆无牌白色踏板摩托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执勤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驾驶人宋某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驾驶人宋某某的酒精含量为25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此外,驾驶人宋某某无法出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因驾驶人宋某某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及驾驶摩托车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被处以三项合并执行罚款1350元的处罚。
围绕重点,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为更好地普及交通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群众知法、守法、懂法的自觉性,中队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切实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效,让身边更多的人树立危险意识和防范意识,做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汇成点、连成线、形成面,切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中队在辖区主要路口安排警力,加强对机动车、行人及非机动车的管理,建立以交警为主、志愿者为辅共同参与交通管理的体系,加大对机动车乱停乱放、不礼让斑马线,行人闯红灯、翻越隔离栏、不走斑马线,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无牌、闯红灯、随意穿行、逆行、违规载人及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整治力度,呼吁群众从自我做起,与文明结伴,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
民警深入社区,采取发放宣传单页、进村走访等多种形式,坚持不懈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努力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民警着重向群众讲解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呼吁群众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同时,重点向群众讲解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提醒群众防止因一时疏忽造成意外交通事故的发生,做一个文明合格的交通参与者。针对驾驶人冬季开车上路的安全隐患,民警进行了图文并茂接地气的交通安全宣传,解答了群众的疑问,提高了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民警通过发放“双违”宣传资料等方式,提示群众拒绝驾乘“双违”车辆出行,驾乘车辆出行务必系好安全带,驾驶摩托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刘志娟 李富才 照片均由刘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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