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交通卡口疫情防控工作,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我市启动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发放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领导组按照相关部署,为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发放《通行证》。
按照相关要求,我市坚决贯彻落实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进一步完善交通卡口疫情防控检查专班运行机制,规范查验流程,提高查验率。对涉及重要能源、生产生活、疫情防控等应急物资运输实施精准管控、闭环管理、“点对点”运输,坚决防范疫情通过道路运输环节传播扩散,全力保障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我市建立对外省《通行证》互认机制,对持有外省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机关核发《通行证》的车辆不得进行劝返,严禁简单以车籍地、户籍地作为限制通行条件。
该《通行证》由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联合印制,由运输企业提出申请,经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审核后发放。货源企业运输车辆为进出我市申请办理《通行证》的,需要准备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驾驶员及随行人员出示绿色健康码、无异常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
为方便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办理《通行证》,我市先行设立城区新泉路10号阳泉市交通运输局一楼大厅、郊区荫营镇江正大街郊区交通运输局前楼三楼综合业务科、平定县客运南站旁平定县交通运输局107室、盂县汽车站西侧的盂县综合运输服务中心4个《通行证》办理地点。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在各高速口设立便民服务点,对进入我市的货运车辆和人员按照防疫规定进行检查,经检查正常并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后,发放《通行证》。(范计恒 冯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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