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平定县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举行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启动仪式,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落实认罪认罚制度中的主导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启动仪式上,平定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解读了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适用原则、范围、标准及程序。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规定(试行)》及典型案例。
此次启动仪式标志着平定县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正式实施,是平定县检察院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健全非羁押诉讼机制的有效尝试,对最大化稳妥处理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平定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县法院、公安、司法局的协同配合,真正将该制度有效运作起来,促使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把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作为刑事案件办理中的一项长效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规范细化操作流程,做好看守所羁押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缴纳赔偿保证金,保障被害人获得民事赔偿,确保该制度落细落实,以有温度的司法情怀阐释公平正义,切实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王欣 郝雯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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