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邻里矛盾纠纷沟通无果怎么办?”
“找到社区调解员沟通还是没有成效怎么办?”
今年以来,城区司法局北大街司法所创新在辖区范围内发起的“法律顾问助力人民调解”行动,将人民调解工作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结合起来,鼓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矛盾纠纷预防、调解等工作中积极咨询本社区法律顾问,听取法律顾问在一些专业问题上的意见和建议,在需要的时候也可直接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到案件调解当中,通过这样的方式减少调解弯路、缩短调解时间、增强调解的针对性,进一步提升辖区内纠纷化解的成效,促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在矛盾纠纷化解领域落地落实。
近期,新搬入城区北大街某小区的张女士就遇到这样一件“烦心事”,自己在装修房子时发现家里卫生间的一条下水管是堵着的。经过简单查看,基本断定被堵的部分是在楼下住户卫生间的顶部。但在与楼下住户杨女士沟通后,事情依旧没有进展。在杨女士看来,自己也很“委屈”,连接两家的下水道之所以被堵是因为原来楼上卫生间总往自家漏水,原住户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灌水泥把这条管道堵住了。可原住户早已搬离,自己也一肚子“苦水”无处诉说。
眼看沟通无果,两人找到所在社区反映情况,邀请社区出面进行调解。调解员了解到,杨女士之所以拒绝入户查看,是因为担心入户维修会给自己家造成破坏和损失,尽管楼上张女士一再作出赔偿损失的承诺,但调解还是陷入僵局。调解员拨通了司法所法律顾问的电话,经过一番请教询问,调解员明白杨女士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民法典》物权编中有关相邻关系的规定,《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调解员心里有了底,再次与杨女士进行了沟通,杨女士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于是允许张女士带工人师傅进门查看,经维修后,管道顺利畅通。
北大街司法所所长常宇鑫介绍,近年来,随着居民法治意识的提升,纠纷调解中的当事人更关注相关法律、政策、文件依据。没有依据,即使调解员绞尽脑汁、费尽口舌,也很难将调解进程推进一步。然而,社区纠纷纷繁复杂,其涉及法律之广、部门之多、文件之细,已远超社区调解员所能知晓的程度,国家“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制度基础,但基层还需要针对部分社区与法律顾问之间存在的沟通不畅问题,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的作用。
截至目前,北大街司法所辖区内各社区在纠纷调解中共咨询法律顾问30余次,13起纠纷得以及时成功化解。下一步,司法所将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法律顾问助力人民调解”行动常态化制度化,持续为辖区内矛盾纠纷的妥善解决注入力量,促进辖区环境和谐稳定。(张景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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