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县长、乡镇长、村委会主任都是林长,今后全县213万亩林地全部有林长。”日前,盂县林业局局长郝志强指着墙上的盂县林地分布图介绍。
盂县境内林地面积14.2万公顷,占全县国土面积的56.3%,森林覆盖率达32.88%。为全面推行林长制,盂县县委、县政府出台《盂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盂县林长巡林制度》,确立了县、乡、村三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县委书记、县长共同担任县级总林长;各乡(镇)级设置26名林长、副林长;村级设置“一长两员”,除村委会主任任林长,还设立监督员和护林员。县所属国有林场(诸龙山林场)设林长和副林长,自然保护地归所属区域林长管理。
盂县在全县范围内设置县、乡级林长公示牌,将林长职务、姓名和职责公布于众,并通过县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公示,方便群众监督。县林长办定期召开会议,压紧压实各级林长责任,积极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问题,聚焦森林资源抓管护,聚焦森林火灾抓防范,聚焦林下经济抓发展,扎实做好“建绿”护增量、“管绿”保存量、“守绿”防减量、“用绿”激能量,坚决打好绿水青山保卫战。去年以来,盂县共完成造林任务共3.55万亩;完成村庄绿化10个,县道、乡村道路绿化100多公里。
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盂县树立“全绿化”理念,坚决杜绝“山上绿化,山下砍树”情况发生。县林长办统筹林业、环保、农业和水利等责任部门,共同推进山坡、林地、行道树一体化系统治理。目前,盂县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制,推行“一山一档案、一林地一策略、一村一考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影响林地资源保护、森林树木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突出问题。同时,结合盂县“5G+”建设,加大投入,设立36处视频监控点,为及时发现、处置火情提供技术支撑。县与乡镇、乡镇与村、村与户层层签订了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书,划分1426个网格,把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到人。(梁贵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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