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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被联合惩戒 情节严重案件随时公布

网络编辑 国内 2021-12-10 19:20:54 0 农民工工资 用人单位 违法行为
 2021年4月,甘肃举办以“强化法治保障、依法务工维权”为主题的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日活动。(资料图) 张婧 摄

兰州12月10日电 (张婧)12月6日至12月31日,甘肃省开展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联合惩戒专项行动,针对经排查或投诉举报发现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及有关人员,这将进一步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失信约束机制,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印发《关于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惩戒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明,该省各级人社部门要对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以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符合公布标准的重大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对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要随时公布。

同时,甘肃各级人社部门要对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及有关人员,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管辖权限将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各级人社部门要对公布的重大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和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及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提高用人单位违法成本,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通知》表示,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发挥联合惩戒的联动作用,依法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等制度,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

同时,对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当事人,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让用人单位形成“不敢违法、不想违法、不愿违法”的自觉守法意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动态管理。(完) 【编辑:房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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