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9月26日电 (李娇阳)“我诉行政机关不作为的案子在调处中心已经得到了解决。”9月26日,一起行政争议的当事人周某在广西柳州市柳江区行政争议调处中心(下称调处中心)表示。
周某是一名桉树种植户,他所种植的桉树长到了可以采伐的时间,而他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却因种种原因迟迟未能办下来。日前,周某将相关材料以邮寄方式送到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人民政府,希望问题能得到解决。在该邮件显示已签收后的60天里,周某却未收到有关部门的答复,他于本月初向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久前,周某接到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的通知,得知该案移交到调处中心处理。9月26日上午,在由柳州市柳江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组织的调解现场,周某见到了被诉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双方经沟通得知,问题出在材料寄送的过程中,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人员因未收到材料而无法及时作出答复。
通过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双方“面对面”的沟通,一起由“误会”引起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化解。穿山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表示,相关部门将对周某所反映的问题展开调查,周某则同意撤诉。
周某表示,若是走诉讼程序,等待审判结果的时间较长,延迟采伐的时间有可能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而调处中心的存在则提高了化解行政争议的效率。
“调处中心最直接的作用就是为当事人省时、省钱、省力。”柳州市柳江区司法局局长张秋明表示。
这是柳江区行政争议调处中心首次实践化解的一起行政争议。当日,该中心正式揭牌成立。据悉,该中心由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和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牵头成立,旨在强化“府院联动”,加大行政争议调解力度,高效快捷地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兰柳毅表示,行政案件审理时间普遍较长,且多涉及经济方面,因此,通过多元模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能满足大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为当事人赢得时间。
此前,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1日成立了广西基层法院首个行政案件的“行政争议调解室”。柳南区人民法院院长郑伟表示,该院将努力形成可以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多元模式逐步向其他区域推广。(完) 【编辑:黄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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