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8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山西省的一项重大使命,对促进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推动能源革命试点主动作为不够、改革创新意识不强、目标要求不高。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是开展能源革命的一项重要任务,《山西省“十三五”综合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加快煤层气等清洁能源供应,到2020年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至73%”。但《山西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行动方案》却将目标上调到80%。即便如此,由于相关工作推进不力,到2020年下降至80%的目标也落空。
二、整改措施
(一)科学制定规划。按照全省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暨能耗双控工作要求,推进各项改革任务,2021年底前制定“十四五”能源领域规划。
(二)提高清洁能源供给能力。加大风光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力度,风光发电等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力争完成省级下达的指标。
(三)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按照山西省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替代管理暂行办法,严控煤炭消费新增量;化解煤炭消费领域过剩产能,推进重点区域煤炭替代;全面摸清化工、建材、钢铁、有色行业煤耗情况,做好节能减煤,削减非电用煤,减少煤炭消费。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科学制定规划。印发《大同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2021年行动计划》(同办字〔2021〕32号)。2022年1月,组织相关市直部门、有关企业对2021年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自评,形成了《关于大同市2021年度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自评报告》(同发改能源字〔2022〕4号)。大同巿“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已拟定完毕。
(二)提高清洁能源供给能力。发展清洁能源,2021年广灵县晨风、西安隆基等新能源项目完成建设,并网规模121万千瓦。2021年省级下达大同市新能源新建规模85万千瓦时,目前已全部完成。煤炭在一次能源中的消费比重环比呈下降趋势。同时,加大风、光等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力度,先后四次召开新能源项目推进会,组织各县(区)政府与新能源建设主体签订了《大同市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协议》,截止2021年12月,全市新能源装机容量共计完成662万千瓦,其中:光伏337.82万千瓦,风电324.18万千瓦。三是加大节能监察力度,印发《大同市能源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节能专项监察的通知》,完成对各县(区)和7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专项监察,核实企业能耗数据,严格能耗限额标准。
(三)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出台《大同市2021年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通过源头严控遏制增量,多措并举消减存量,合理控制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增长。2021年1-12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煤炭累计消费量2941.24万吨,累计增速3.8%,在2021年冬季能源保供形势严峻的情况下,较好控制了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增长。通过大力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能效对标等手段消减煤炭消费存量,2021年大同市10个绿色制造推广专项技术改造项目,其中,涉及节能项目6个,合计节约标煤14.23万吨。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2日,共10天)向大同市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 系 人:王 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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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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